原标题:保健品≠保健食品,概念不要混淆,莫轻易蹭热点,需要客观观察,独立思考
近日,丁香园发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引起舆情海啸。舆情纷杂之下,有些概念却在人声鼎沸中被模糊。哪些概念不能混淆?又该怎么样引导公众理性、冷静参与讨论?
10月9日,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从基本常识、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标识、特殊食品、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等方面,对整治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系统梳理。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特殊食品”是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新闻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宣传报道和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依照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的名字,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
12月26日,新京报记者针对权健事件对话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
刘学聪:其实,一直以来,花了钱的人整个保健食品行业的印象就不太好,这篇文章将大家对保健食品不太积极的声音都激发出来了,产生了共鸣。而实际上,这个事件中的孩子使用的三款产品都不属于保健食品。根据丁香医生的文章,这一个孩子使用的是一款紫草体用精油、一款粉末状固体饮料、一袋没有配方说明的中药制剂。
权健虽然是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但营业范围不仅仅是保健食品,还有普通食品等,而且旗下有一家肿瘤医院,还提供医疗服务等。在这件事情上,权健是否涉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有关部门去调查并解释。
刘学聪:是的,文章中写的是保健品,实际上这三款产品也确实非保健食品。在宣传过程中,我认为是权健的经销商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实际上,很多食品都涉及虚假宣传,千万别因为权健事情把保健食品骂得一无是处。普通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依然严重,尤其是以保健品的概念欺诈宣传。从2017年至今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来看,90%的案子都是非保健食品的欺诈虚假宣传。所以,这一次权健事件,不能让保健食品躺枪。
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保健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所有与健康、保健相关的产品的统称,而保健食品有法律概念,《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经过国家注册备案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在经销过程中需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刘学聪:我相信,只要是保健食品企业,或多或少会存在产品营销中不科学、不规范之处,因为产品到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经销商再到直销员,而直销员为了卖出更多的产品,很容易出现虚假宣传的问题。从保健食品行业来说,这样的一个问题仍然需要规范,需持续处置这种欺诈和虚假宣传,并加强经销商管理,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有关保健功能的争议、营销中的不可控问题等,都在逐步规范当中,比如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制定关于会议营销的管理要求等。需要强调的是,从保健食品抽样合格率来看,整体依旧很不错的。当然,监管仍然需要加强。
刘学聪:从消费者层面来讲,选购保健食品时,但凡说是保健品的,一定要谨慎去看待,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科学、理性,首先应了解什么是保健食品。除此以外需要明确的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能治疗疾病;购买过程中不要被免费体验、礼品所诱惑,不要被亲情引导、亲情营销及关爱所迷惑;也不要被夸大的功能声称和表述所蛊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