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不得出产加工13类食物

发布时间:2024-01-10 来源:新闻中心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李玉莹)为标准食物加工行为,进步食物安全质量,梧州市将于本年7月1日起,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出产小作坊制止出产种类目录》(以下简称《制止目录》),制止食物出产小作坊出产加工食用油、保健食物、食物添加剂等13大类。

  据了解,因为一些食物类别和食物种类出产的根本工艺要求高,食物安全危险大,加之食物出产小作坊的出产加工条件有限,因而,《制止目录》清晰禁绝食物小作坊出产的食物种类,可大大下降广西产生食物安全事故的危险。《制止目录》中说到,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罐头、糖块制品、酒类、保健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婴幼儿配方食物、特别膳食食物和食物添加剂等13大类,均被列入制止出产种类目录。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作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则要求,自治区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定《制止目录》,并于本年7月1日起履行。《制止目录》履行后,在梧州市区,市食物药监部分将把出产米粉、罐头、瓶(桶)装饮用水、运用酒精勾兑酒类等食物的小作坊作为第一批整治的要点。执法人员如发现食物出产小作坊违规出产上述制止出产食物,将责令其停产歇业,如不停产歇业将依法对其进行撤销。现阶段,市食物药监部分已在全市排查出进行了普查挂号的食物出产小作坊1330家。

  市食物药监部分相关担任的人介绍,清晰制止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食物的类别和种类,可引导食物小作坊清晰出资方向,加大出产设备的投入,提高质量水平,逐渐到达获得相应食物种类出产答应的条件。据了解,食物出产小作坊是指有固定出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出产规模小,无预包装或简易包装,有固定出售规模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及现做现卖的出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