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30日14:00,武汉交通广播主持人许愿邀请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程婷,为大家直播《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新法”深入贯彻了习“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突出了“三大原则”(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和全程控制),体现了“三大变化”。
变化之一:生产经营“重承诺”,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变化之二:监管执法“有力度”,明确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强调了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管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变化之三:放心消费“有保障”,强调要全力发展新的“三品一标”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强调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在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方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内容,与《食品安全法》有关标准规定相衔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
在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方面。贯彻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参照《食品安全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将小农户纳入监管,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建立产地监测制度,鼓励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检查等监管措施。
在坚持最严厉的处罚方面。参照《食品安全法》,整体提高了对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额度。特别是对使用国家明确禁用的农药、兽药等情节严重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同时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对一般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采取罚款等常规处罚措施。考虑到小农户和规模主体的差异性,在法律责任部分对小农户的处罚力度作了区分。
在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方面。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监管人员不依法履职,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在法律责任中根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后果的不同分别制定了罚则,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都非常明确。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这次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白准确地提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出于什么考虑,下一步如何落实?
信用承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
农业农村部从2016年开始在部分省试点,2019年开始在全国试行,在实践中逐渐完备这项制度。这次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商业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进一步确立了这项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之所以要把这项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更好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二是更好促进产地与市场有效衔接;三是增加一道质量安全防线。
一是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细化承诺内容、开具方式样式以及收取保存和查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相关主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开具、收取保存和查验等要求。
三是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一体推进、相互促进。我们武汉市在全省是率先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追溯二维码和农产品合格证信息的同步,下一步,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全面推行后,可以有效解决产地和市场衔接问题,打通最关键的节点,对我们实施全面追溯管理是重要的基础支撑。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专项资金对新认证及续展的“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农产品进行奖补,对新获证书的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绿色食品继展证书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产品证书补助2万元,属27个欠发达街(镇)的每个产品证书补助标准为3万元,每个经营主体最高限额可补15万元。对获得农业农业村部认证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参加部、省组织的各类展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单位,省内的展会每次补助2万元、省外的展会每次补助3万元。
此外,市级已连续2年安排600万资金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认证“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品牌达958个,其中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8个,培育了洪山菜薹、江夏光明茶、蔡甸泥蒿、涨渡湖黄颡鱼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洪山菜薹荣获第二届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
武汉市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如何?下一步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有哪些重点工作?
我市近年年均检测农产品样品28万个以上,监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连续16年未发生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到目前为止,6个主涉农区中,已有江夏、黄陂、蔡甸3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新洲、东西湖2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东西湖区即将迎接国家级安全区考核、汉南区即将迎接省级安全区考核,2023年我们着力在新洲、汉南区创建国家级安全区,力争在2024年整市申报国农级安全城市。
2023年,是我市贯彻落实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一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习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从源头抓安全、以创新促安全、用严管保安全,全面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治控三年行动”,街镇网格化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大力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四大行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优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杜绝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