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经营动态

 

  食品小作坊: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包括制售分离和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

  ◇2005年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卫生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

  o三部曲。1906年《丛林》、1962年《寂静的春天》、2001年《快餐王国》

  o食品安全标准。我国与国外大同小异,关键是标准的执行。企业是否按规范生产,执行标准才是最大的问题。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标准,如果得不到执行绝对没用。

  o关于监管。美国的食品大企业会被“特殊关照”,一个市场、一个行业,是由其中的“巨头”来稳定的。只要最大的那几个企业“没问题”,那么消费者就能获得“放心食品”。砍掉最大的那只猴子的一只手,会有效地让别的猴子们老实许多。”

  o市场选择。美国也有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如实公布问题产品的信息,消费者用自己的消费行为就可以自然做出选择,优胜劣汰的前提是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向消费者通报”这一举措已经足以震慑整个行业。充分的利用市场的惩罚功能,让市场选择才能从善如流,可以大幅度降低主管部门的工作负荷。

  没有绝对安全的食品。主管部门的立法与执法目标,不应是“决定什么能吃”,而是保证把食品的“科学信息”如实地传达给公众。公众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的理性依据往往诉求于监管部门能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的“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该吃”。

  生产者、管理者和消费的人,是食品安全相关的三角。中国的食品现状确实不容乐观,

  o媒体,天职是如实提供信息,而不是代替主管部门来做出判断。质疑与批评都是应该的,脱离了事实基础和逻辑理性,煽情、歪曲、夸大、臆断,不仅无助于现状的改善,反而让问题更加恶化。

  (三)概念及适合使用的范围:湖南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林产品。

  ◇政府:应当扶持本地优质特色食品和传统食品,统筹规划、合理地布局,集中生产经营,改进生产经营条件。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建立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

  1、食品原料、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食品用材料、容器、工具、设备等)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

  1、《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二十八条规定的II类禁止生产的食品;

  (一)宏观管理:政府制定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开展联执法为专项检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二)行政监督:部门加强监督、培训从业人员、食品抽样检验,建立诚信档案。

  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工具、设备和原料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三)违法情形:1、资质违法,未经许可或登记。2、行为违法:行为不规范,工艺不合理,违法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及时报告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